加氫反應釜使用安全守則:
1、加氫反應釜由專人負責,加氫反應釜需要二人或二人以上同時操作,專職操作有員必須是本專業的正式工作人員,臨時工作人員只能完成輔助性工作,不得獨立完成加放氫操作。
2、專職操作人員對要完成的加氫反應應該知道反應原料的化學結構和理化性,否則有權拒絕實驗。對要使用的催化劑應該熟知其性能和使用處理要求,不得隨意加大催化劑用量,對要使用的溶劑應該要求其純度在分析純以上,拒絕使用低于工業純級的易含有氧化物過氧化物的溶劑。
3、嚴格按照高壓加氫反應釜操作規程進行操作,認真、細致的完成每一個步驟,禁止完成超過加氫反應釜自身技術要求的實驗,如:超高溫、超高壓、超粘度,超體積;驟冷驟熱等,禁止使用對加氫反應釜有腐蝕、有損傷的溶劑;如三大強酸等,任何違反操作規定的要求專職操作人員都必須制止。
4、每天上下班時,進入高壓加氫反應釜實驗區前必須先開換風機通風換氣,加放氫操作時必須開強制通風機通風,工作中間也必須適時開啟換風機通風,下班后及節假日應關閉操作區一切電源、水源,檢查確認氫氣鋼瓶閥門關閉無異常,關閉門窗開啟氫氣泄漏預報警系統。
5、進入高壓加氫反應實驗區禁止吸煙!禁止一切能產生明火或火花的行為,如:禁止穿帶鐵釘的皮鞋!禁止穿易產生火花的化纖服裝!移動通迅工具不得帶入防爆操作間!
6、防爆操作間及儲氫室禁止安裝使用普通電器插頭、開關,確需臨時使用電器,必須先連接插好電源線后再開防爆開關。